一、“长江新里程计划”脑瘫儿童康复及残疾预防项目 该项目由香港李嘉诚基金会及宁波市残联资助,面向家庭困难的脑瘫儿童。我院是该项目引导式教育定点单位。年龄在2-7岁左右,符合条件者可免费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引导式教育训练,可拨打87815202或81938273报名。
二、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听障儿童提供人工耳蜗。经全国项目办公室评估认定,我院具备人工耳蜗术前报名、筛查及术后康复训练资格。年龄在0--6岁,符合条件者,可拨打87806646电话报名。 (二)、浙江省爱心助听行动
对7-17岁(不满18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患者及18岁以内的语后聋患者予以人工耳蜗手术资助,符合条件者,可拨打87806646电话报名。
三、宁波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摘自)
(一)、实施对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宁波市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实施办法》所确定对象和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按平均每人3000元标准确定(其中:就学就业残疾人按平均每人10000元标准确定;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残疾人按平均每户8000元标准确定), 原则上以残疾类别对应的辅助器具品种适配。
(三)、本市户籍持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类政策:
(一)、实施对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宁波市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实施办法》所确定对象和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按平均每人3000元标准确定(其中:就学就业残疾人按平均每人10000元标准确定;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残疾人按平均每户8000元标准确定), 原则上以残疾类别对应的辅助器具品种适配。
(三)、本市户籍持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类政策:
1、全额类适配:即康复工程省定项目中有关助视器、助听器、假肢、人工耳蜗和市定项目中有关人工耳蜗处理器、上肢和特殊假肢、矫形器及上海市确定的全额类适配范围内的辅助器具免费配发给适用范围内的残疾人使用。
2、补贴类适配:即上海市确定的补贴类适配范围内的辅助器具由个人填写申请表,经评估后由评估人员填写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报市辅助器具中心审核后,对该品种实行补贴类适配。补贴类适配规定范围内的品种,按所需辅助器具50%给予补贴;低保200%以内和18周岁以下的残疾人,按所需辅助器具90%给予补贴。
3、辅助器具组合类政策:
为以下四类对象提供日常生活或岗位、学习、择业等方面需求的辅助器具,同时辅助器具适配与家庭或工作、学习环境无障碍改造相结合,以补偿身体残疾造成的生活、就业、就学、择业的障碍。
(1)重度残疾人或一户多残的的本市户籍持证残疾人或家庭;
(2)本市户籍持证7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小学、中学、大学);
(3)本市户籍持证运动神经元(渐冻人症)患者;
(4)本市户籍持证脊髓损伤患者。
4、助视器、助听器、下肢假肢、人工耳蜗等省定项目根据省政府采购办公布中标项目执行;人工耳蜗处理器(对象调整为所有自费手术持证残疾人,每人只能享有一次升级)、上肢和特殊假肢、矫形器配置政策及目录(见附件1)。
四、宁波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摘自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办法)
附件1
宁波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6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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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内 容 及 标 准 |
康 复 专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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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象 |
补 贴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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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 |
白内障复明手术 |
白内障摘除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做好术后护理。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
视力持证残疾人 |
纳入医保 |
医疗救助/自费 |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
盲杖等视力辅助器具按政府采购目录和使用年限评估适配。。 |
持证视力1-2级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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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类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全额补助;补贴类18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或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90%,其他对象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50% |
康复专项/自费 |
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 |
功能评估;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每周1次,每次2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每周1次,每次2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 |
60周岁以下或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每人补助1000元;60周岁及以上对象按30%补助,每人补助300元 |
支持性服务 |
中途盲者心理疏导,盲后半年内,每月不少于1次。 |
由社区康复协调员提供服务和纳入契约式家庭医生服务 |
低视力者 |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
基本型远距离助视器、近距离助视器等视力辅助器具按政府采购目录和使用年限评估适配;助视器适应性训练。 |
持证视力 3-4级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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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类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全额补助;补贴类18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或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90%,其他对象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50%。 |
医疗救助/自费 |
视功能训练 |
功能评估;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含固定注视、定位注视、视觉跟踪与追踪、视觉搜寻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 |
1-2级残疾人 |
60周岁以下或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每人补助1000元;60周岁及以上对象按30%补助,每人补助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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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内 容 及 标 准 |
康 复 专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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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象 |
补 贴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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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周岁 儿童 |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
植入人工耳蜗。标准参见《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2013年版)》(中华医学会编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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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府采购中标价全额补助;对自费配置人工耳蜗按当年国家下达政府采购价给予同等定额补贴 |
医疗救助/康复专项/自费 |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
1.人工耳蜗。单耳佩戴;第一年调机不少于3次,之后每年调机不少于1次。 2.助听器。双耳配戴;每年助听器调试不少于2次。 3.助听器辅助材料。耳模,每半年评估1次。电池,每日自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更换耳模、电池。 ☆4.无线助听套装:FM助听套装,连接人工耳蜗或助听器,进行语训及随班就读课堂教学。 ☆5. 其他听力言语辅助器具按政府采购目录和使用年限评估适配。 |
持证听力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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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听器每人最多不超过2台,验配费每人补助1200元;助听器按政府采购中标价全额补助;无线助听套装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政府采购中标价90%补助,其他对象按政府采购中标价补助50%;其他听力言语辅助器具全额类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全额补助;补贴类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90%;残疾人自费辅助器具按当年公布的同类型号政府采购价给予同等定额补贴 |
康复专项/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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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评估,至少提供2次听觉、言语康复能力评估(术前或适配前1次,术后或适配后1次);康复训练,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
持证听力、言语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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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务 |
儿童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每人一次性补助150元 |
7-17周岁 儿童少年 |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
植入人工耳蜗。标准参见《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2013年版)》(中华医学会编著)。 |
持证听力1-2级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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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浙江省人工耳蜗救助基金爱心助残项目实施办法》规定实施,所需费用由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全额补助;对自费配置人工耳蜗按当年国家下达政府采购价给予同等定额补贴 |
医疗救助/康复专项/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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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内 容 及 标 准 |
康 复 专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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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象 |
补 贴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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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周岁 儿童少年 |
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训练 |
☆人工耳蜗。单耳佩戴;第一年调机不少于3次,之后每年调机不少于1次。 ☆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对已经自费植入人工耳蜗达到8年,给予一次性升级(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助听器,双耳配戴,适配后第一年助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次;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无线助听套装:FM助听套装,连接人工耳蜗或助听器,进行语训及随班就读课堂教学。 ☆其他听力言语辅助器具按政府采购目录和使用年限评估适配。 |
持证听力残疾人 |
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给予一次性5.8万元升级补助。
助听器按政府采购中标价全额补助;无线助听套装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政府采购中标价90%补助,其他对象按政府采购中标价补助50%;其他听力言语辅助器具全额类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全额补助;补贴类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90%;残疾人自费辅助器具按当年公布的同类型号政府采购价给予同等定额补贴 |
康复专项/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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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评估,至少提供2次听觉、言语康复能力评估(术前或适配前1次,术后或适配后1次);康复训练,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入普小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
持证听力、言语残疾人 |
每人每年补助2.4万元,即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属于“添翼计划”集中养育康复对象的训练和经费补助由民政部门负责落实 |
支持性服务 |
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每人一次性补助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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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适配适应训练 |
☆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对已经自费植入人工耳蜗达到8年,给予一次性升级(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助听器,至少1耳配戴助听器,适配后第一年助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次;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其他听力言语辅助器具按政府采购目录和使用年限评估适配。 |
持证听力残疾人 |
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给予一次性5.8万元升级补助;助听器按政府采购中标价全额补助;其他听力言语辅助器具全额类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全额补助;补贴类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90%,其他对象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50%;残疾人自费辅助器具按当年公布的同类型号政府采购价给予同等定额补贴 |
18- 60岁 成人 |
☆听觉言语功能训练 |
功能评估,至少提供2次听觉、言语康复能力评估(术前或适配前1次,术后或适配后1次);康复训练,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 |
持证听力、言语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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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一次性补助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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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内 容 及 标 准 |
康 复 专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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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象 |
补 贴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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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 以上 成人 |
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训 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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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听器,至少1耳配戴助听器,适配后第一年助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次;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其他听力言语辅助器具按政府采购目录和使用年限评估适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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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听器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政府采购中标价全额补助,其他对象按政府采购中标价补助50%。其他听力言语辅助器具全额类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全额补助;补贴类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90%,其他对象按政府采购目录中标价补助50%;残疾人自费辅助器具按当年公布的同类型号政府采购价给予同等定额补贴 |
康复专项/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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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 |
0-6周岁 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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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具、坐姿椅、站立架等辅助器具,提供使用指导;每半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 |
持证肢体残疾人 |
平均每人每次补助1.2万元,每人最多不超过2次 |
医疗救助/康复专项/自费 |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具、坐姿椅、站立架等辅助器具,提供使用指导;每半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 |
假肢、矫形器和全额类辅具按政府采购中标价全额补助;补贴类按政府采购中标价90%补助。残疾人自费辅助器具按当年公布的同类型号政府采购价给予同等定额补贴。 |
康复专项/自费 |
运动及适应训 练 |
功能评估(含运动功能、语言、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维持关节活动度、增强肌力、语言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参与能力训练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
持证听力残疾人 |
在一、二、三级机构康复 每人每年分别补助 2.4、3、3.6万元 即每人每月分别补助
2000、2500、3000元 |
支持性服务 |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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